跳水比赛的评判有7人及5人制,再加1个裁判长但奥运、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必须有7名评判评分。每一个动作的满分为10分。评分时,删去最高和最低分,将剩下的分数相加再乘难度分,便得出该动作的分数。如用7名评判,则需在总分上除5乘3。将半总决赛和总决赛跳的动作分数相加,总分最高者胜。评判会根据运动员的助跑(即行板、跑台)、起跳、空中和入水动作来评定分数。因此,运动员的助跑要平稳、起跳要果断有力、起跳角度要恰当、并具有一定高度、空中姿势优美、翻腾及转体的速度恰当、入水时身体与水面垂直,水花越小越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