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窝为国家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规定:燕窝(罐头装燕窝除外)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。检验检疫人员一旦发现,将依法对燕窝予以截留并作退运出境的处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》是经 《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》(第1712号)公布的名录。由农业部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3月2日发布并实施。